placename:
下邑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下邑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Xiayi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526 to 1265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34.23799 E 116.12141 (geo data source: FROM_AC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下邑县 526--1265年 今河南夏邑
北魏孝昌二年(526年)移置,属临涣郡,约东魏兴和二年(540年)属马头郡(1),约北齐天保七年(556年)属梁郡,北周同(2);隋开皇三年(583年)属亳州,十六年(596年)属宋州,大业三年(607年)属梁郡(3)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属宋州,天宝元年(742年)属睢阳郡,乾元元年(758年)又属宋州(4);五代同,北宋景德三年(1006年)属应天府(5);金天会八年(1130年)属归德府(6),兴定五年十二月属永州(7);蒙古至元三年(1266年)并入睢阳(8)。治今河南夏邑(9)。
注:
(1)《魏书》卷106《地形志中》:徐州砀郡,孝昌二年置,治下邑城。南兖州马头郡下邑,晋属梁国。孝昌元年置临涣郡,县属;兴和中罢郡,县属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7册,2540、2543页)《太平寰宇记》卷12《河南道十二》:宋州下邑县,“今砀山县即古下邑城也。后魏明帝孝昌二年置砀郡于下邑城,移下邑县于此,即古之栗城也。”(清光绪八年,金陵书局刊本)按:兴和共三年。
(2)王仲荦《北周地理志》卷8《河南下》:梁郡下邑,按汉下邑县在今安徽砀山县东,此后魏所侨置者。有旧置马头郡,治建平城,在今河南永城县西酇城。后魏又置下邑县,后齐郡废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80年,下册,686页)《隋书》卷30《地理志中》:梁郡,开皇十六年置宋州;领下邑。谯郡,后魏置南兖州,后改为亳州;酇,旧有马头郡,后魏又置下邑县,后齐并废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3年,3册,836页)《清嘉庆一统志》卷194《归德府二?古迹》:栗县故城,按《隋志》酇县注云,后魏又置下邑县,后齐废。(商务印书馆,1934年,《四部丛刊续编》71册)按:《隋书》卷39《源雄传》高祖为丞相,尉回作乱,遣其将席毗陷昌虑、下邑。(4册,1154页)尉迟回不服杨坚,兴兵反抗,在北周大象二年(580年),则《清一统志》云北齐废县,欠妥;王仲荦废马头郡、县未废之说,应可信从。又据《北齐书》卷4《文宣帝纪》:天保七年十一月壬子“并省三州、一百五十三郡、五百八十九县、二镇二十六戍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2年,1册,63页)马头郡应在此年调整行政区划时废。
(3)《隋书》卷30《地理志中》:梁郡,开皇十六年置宋州;领下邑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3年,3册,836页)《元和郡县志》卷7《河南道三》:宋州下邑县 隋开皇三年改属亳州,十六年改属宋州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83年,上册,182页)
(4)《旧唐书》卷38《地理志一》宋州。北京,中华书局,1975年,5册,1439-40页。《新唐书》卷38《地理志二》宋州。北京,中华书局,1975年,4册,989页。
(5)《宋史》卷85《地理志一》:京东西路应天府,本宋州,景德三年升为应天府,领下邑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7年,7册,2110页)
(6)《金史》卷25《地理志中》南京路归德府领下邑。北京,中华书局,1975年,2册,590页。卷77《刘豫传》:天会八年,降南京为归德府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5年,6册,1760页)《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》卷22:归德州,金初置南京留守,天眷三年称归德府。(复旦大学藏本)按:天会十五年(1137年)废刘豫,天眷元年(宋绍兴八年,1138年)宋、金和议,以河南地还宋,三年(宋绍兴十年,1140年),金人背盟,复取河南地,《分野书》以此年为准。
(7)《金史》卷25《地理志中》:南京路亳州永城,兴定五年十二月升为永州,以下邑、砀山、酇县隶焉。(595页)
(8)《元史》卷59《地理志二》:河南江北行省归德府,至元二年,以虞城、砀山二县,割属济宁府;又并谷熟入睢阳、酇县入永州,降永州为永城县,与宁陵、下邑隶本府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6年,5册,1407-9页)《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》卷22:归德州夏邑县,元至元三年并入睢阳,八年复置此县。(复旦大学藏本)按:《元史?地理志》记载比较笼统,《明分野书》成书于洪武十七年(1384),上距至元仅百年余,并记有具体年代,当有档案根据,今从之。
(9)《清嘉庆一统志》卷193《归德府一?城池》:夏邑县城,明正统增筑,本朝康熙、乾隆重修。《学校》夏邑县学,金旧址。(商务印书馆,1934年,《四部丛刊续编》71册)《河南省地名词典》:夏邑县城关镇,秦栗县,后历为国、县治所。(北京,商务印书馆,1993年,396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