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cename:
冀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冀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Ji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23 to 316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34.73837 E 105.38878 (geo data source: FROM_FD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冀县(23—316)
刘玄更始元年,复为冀县,属天水郡①。东汉为郡治。永平十七年(74 年)改郡为汉阳郡,仍为郡治②。灵帝后兼为凉州治。三国魏复改郡为天水郡③。晉初屬天水郡。泰始五年置秦州,太康三年州廢,属雍州,七年复属秦州④。永嘉以后县亦省⑤。治所在今甘肃甘谷县东⑥。 段案:以永嘉南渡的高峰时期建兴四年(316年)即东晋建立的前一年为县废之年。
①《后汉书》卷11《刘玄传》:“建元曰更始元年……是时海内豪桀翕然响应,皆杀其牧守,自称将军,用汉年号,以待诏命,旬月之间,遍于天下”,中华书局1965 年版,第469 页。
②《后汉书》志第23《郡国5》汉阳郡条:“汉阳郡,武帝置,为天水,永平十七年更名”,中华书局1965 年版,第3517 页。
③《嘉庆重修一统志》卷255 巩昌府伏羌县条:“灵帝后兼为凉州治。三国魏复改郡曰天水。晋初属天水郡。” (《四部丛刊续编》,商务印书馆,1934 年,2315 册)。《晋书》卷14《地理上》秦州条,认为是“晋复为天水”,注解认为《三国志》已经有天水郡,故“晋”当作“魏”。《嘉庆重修一统志》正确。
④《晋书》卷14《地理上》秦州条:“泰始五年,又以雍州陇右五郡及凉州之金城、梁州之阴平,合七郡置秦州,镇冀城。太康三年,罢秦州,并雍州。七年,复立,镇上邽。”中华书局1974 年版,435 页。
⑤《嘉庆重修一统志》卷255 巩昌府伏羌县条:“晋初属天水郡。泰始五年置秦州,泰康三年州废,永嘉以后县亦省。”(《四部丛刊续编》,商务印书馆,1934 年,2315 册)。
⑥
《读书方舆纪要》卷59《陕西八》巩昌府冀城条:“在今县(指伏羌县)东。汉县治此”, 中华书局2005 年版,第2820 页。牛平汉:《清代政区沿革综表》,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 年版,第466 页。民国18 年,伏羌改名甘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