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cename:
山都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山都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Shandu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208 to 556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32.12441 E 111.78699 (geo data source: FROM_FD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山都县(208年——556年)
东汉建安十三年(208年)改山都侯国置。属襄阳郡。(1)治所在今湖北襄阳县西北太平店镇汉水南岸。(2)三国不改。(3)南朝宋永初元年(420年)改属新野郡。(4)齐改属义安郡。(5)梁不改。(6)北周初孝闵帝元年(557年)废入安养县。(7)
注:
(1)《后汉书志》第22《郡国志四》南阳郡领有山都侯国。(《后汉书》,12册,3476页)又《资治通鑑》卷51《汉纪四十三》延光四年(125年)十一月:(顺)帝“封孙程等皆为列侯:程食万户,王康、王国食九千户……杨佗、陈予、赵封、李刚食四千户。”胡《注》:“杨佗为山都侯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56年,4册,1637、1638页)按:当作东汉延光四年(125年)时仍为侯国。何时废国为县,未详。据《宋书》卷37《州郡志三•雍州》襄阳公相曰:“魏武帝平荆州,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,属荆州。鱼鲞云,魏文帝立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4册,1136页)又《晋书》卷15《地理志下》荆州:“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,魏武尽得荆州之地,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2册,454、455页)《太平寰宇记》卷145《山南东道四》襄州:“《荆州图副》云:建安十三年,曹操平荆州,始置襄阳郡。”(金陵书局,光绪八年刊本,26册,1、2页)清吴增仅撰、杨守敬补正《三国郡县表附考证》卷3《魏荆州》第一格襄阳郡领有山都县。(《二十五史补编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56年,3册,2880页)按:姑作东汉建安十三年(208年)改属襄阳郡时废国为县。
(2)《后汉书》卷24《马援传》:“伯高名述,亦京兆人,为山都长。”刘昭注:“山都,县,属南阳郡,故城在今襄州义清县东北,今名固城也”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65年,3册,845页)又《水经•沔水注》:“沔南有固城,城侧沔川,即新野山都县治。……沔北有和城,即《郡国志》所谓武当县之和城聚,山都县旧尝治此,故亦谓是处为故县滩。”(《水经注疏》,南京,江苏古籍出版社,1989年,下册,2363、2364页)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79《湖广•襄阳府》襄阳县山都城:“在府西北八十里,……秦置山都县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55年,4册,33766页)又《襄樊市志》:秦山都县在今襄阳县太平店。(湖北省襄樊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,中国城市出版社,1994年,38页)按:今襄阳县西北近八十里处、汉水北岸有太平店镇。(《湖北省地图册》,湖北省测绘局,1990年,37——38页)其汉水南岸,当即为东汉及以后县治。
(3)清吴增仅撰、杨守敬补正《三国郡县表附考证》卷3《魏荆州》襄阳郡领有山都县。(《二十五史补编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56年,3册,2880页)
(4)《晋书》卷15《地理志下•荆州》襄阳郡领有山都县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2册,455页)
(5)《宋书》卷37《州郡志三•雍州》新野太守山都男相:“汉旧县,属南阳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襄阳,《永初郡国》及何、徐属新野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4册,1137页)按:当作南朝宋永初元年(420年)改属新野郡。而民国《湖北通志》卷5《舆地志•沿革》襄阳县:晋“惠帝时,山都改属新野”。(台湾,华文书局,民国十年重刊本,1967年,1册,151页)疑误。
(6)《南齐书》卷5《州郡志下•雍州》宁蛮府义安郡领有山都县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2年,1册,286页)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79《湖广•襄阳府》襄阳县山都城:山都县,“刘宋属新野郡,齐属义安郡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55年,4册,3376页)清《嘉庆一统志》卷347《襄阳府•古迹》山都古城:“宋属新野郡,齐属义安郡。”(《四部丛刊续编》,商务印书馆,1934年,128册,1页)当作南朝齐改属义安郡。而《南齐书》卷5《州郡志下•雍州》又有新野郡领有山都县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2年,1册,282页)按其地理方位,似应属义安郡。
(7)清洪齮孙《补梁疆域志》卷3《雍州》义安郡领有山都县。(《二十五史补编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56年,4册,4418页)
(8)《隋书》卷31《地理志下•襄阳郡》安养县:山都县,“后周废樊城、山都二县入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3年,3册,891页)清《嘉庆一统志》卷347《襄阳府•古迹》山都古城:“宋属新野郡,齐属义安郡,后周省。”(《四部丛刊续编》,商务印书馆,1934年,128册,1页)按:姑作北周初孝闵帝元年(557年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