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cename:
同樂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同乐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Tongliao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289 to 764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25.01810 E 103.66152 (geo data source: FROM_FD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同乐县(289——764年)治所(陈庆江编写)
西晋太康十年(289年)置,隶建宁郡(1)。治所在今云南陆良县治中枢镇南⒈5公里旧城(2)。南齐建元元年(479年)为宁州及建宁郡治(3)。北周明帝元年(557年)为南宁州及建宁郡治(4)。随开皇四年(584年)为南宁州总管府治(5)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属南宁州(6)。贞观八年(634年)属郎州,开元五年(717年)复属南宁州(7)。永泰元年(765年)废(8)。
(1)《宋书》卷38《州郡四》建宁郡:同乐县,“晋武帝立”。(北京,中华书局,年,第四册,第1182页)。晋常璩《华阳国志》卷4《南中志》建宁郡:“同乐县,大姓爨氏”。(任乃强《华阳国志校补图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0月第一版,第272页)。《晋书·地理志》于晋初政区设置之记载大体完备,但无同乐县,其当置于晋武帝后期之太康年间,《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》即谓:同乐县为“西晋太康末年置”。(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5年3月第一版,上册,第988页)。具体时间,史无明载,姑定为太康十年(289年)。
(2)同乐县的位置,《宋书·州郡志》、《南齐书·州郡志》等皆无反映。《华阳国志》卷4《南中志》建宁郡载:“同乐县,大姓爨氏”。(任乃强《华阳国志校补图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0月第一版,第272页)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在曲靖南部扬旗田出土《爨宝子碑》,碑言晋爨宝子为建宁同乐县人。另,陆良县城南11公里处的薛官堡又出土《爨龙颜碑》,爨龙颜亦建宁同乐县人。两碑的出土,可证今曲靖南部至陆良一带,为爨氏中心地,即晋以后之同乐县地。《景泰云南图经志书》卷2说:陆凉州“南有古城曰鲁昌,乃汉之同劳县,即同乐也”。(李春龙、刘景毛《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校注》,云南民族出版社,2002年8月第一版,第128页)。同劳、同乐两县治所当不在一地,鲁昌城为同乐县治之说可取。《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》亦谓:同乐县“治所在鲁昌城”。《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》即谓:同乐县为“西晋太康末年置”。(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5年3月第一版,上册,第988页)。鲁昌今名旧城,在陆良县治中枢镇南⒈5公里处。
(3)《南齐书》卷15《州郡下》:“宁州,镇建宁郡……诸爨氐(‘氐’当为‘氏’之误——引者)恃远擅命,故数有土反之虞”。(北京,中华书局,年,第一册,第303页)。所列首郡为建平郡,郡所领首县为同乐县,其余还有同濑、牧麻、新兴、新定、味、同并、万安、昆泽、漏江、谈稾、毋单、存等十二县。下又有建宁郡,领新安、永丰、绥云、遂安、麻雅、临江六县。(北京,中华书局,年,第一册,第303、304页)。按,《南齐书·州郡志》宁州建平郡下所列十三县,《宋书·州郡志》皆属建宁郡,其中味、昆泽、存、新定、谈稾、毋单、同濑、漏江、牧麻等九县《晋书·地理志》属建宁郡。又,《南齐书·州郡志》宁州建宁郡下所列六县《宋书·州郡志》属建都郡,惟“麻雅”作“麻应”,并谓建都郡及所领六县皆“晋成帝立”。(北京,中华书局,年,第四册,第1186页)。是《南齐书·州郡志》“建平郡”当为“建宁郡”之误,同乐等十三县属建宁郡。同乐为首县,其当为郡治。建宁郡原治味县,移治同乐县的时间,史无记载,姑定于南齐建立之年,即南齐建元元年(479年)。
(4)《隋书》卷37《梁睿传》引梁睿《请略定南宁疏》谓:“南宁州,……近代以来,分置兴古、云南、建宁、朱提四郡”。(版本)。方国瑜认为“所说南宁州‘近代以来分置兴古、云南、建宁、朱提四郡’,即北周时之建置,‘近代’或‘近世’指北周之世,此最明确毫无疑义”。(《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》,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一版,上册,第250页)。此说甚是。而据《周书》19《宇文贵传》,宇文贵西魏末年即“除都督益潼等八州诸军事、益州刺史”。(中华书局,1971年11月第一版,第二册,第313页)。同书卷28《权景宣传》亦载,西魏末年即命人“兼益州长史”。(中华书局,1971年11月第一版,第二册,第481页)。北周建立后,益州为北周所有,于是招徕南中,命爨瓒为宁州刺史。随即设南宁州,置朱提、建宁等四郡属之。北周初年,南宁州名已见于记载,如《周书》卷5《武帝纪上》载:保定元年(561年)九月,“南宁州遣使献滇马及蜀铠”,二年(562年)十月,“分南宁州置恭州”。(中华书局,1971年11月第一版,第一册,第66、67页)。
北周置南宁州及建宁郡后,治所当沿原宁州及建宁郡治,治同乐县。
(5)《隋书》卷47《韦冲传》载:“高祖践祚,征为兼散骑常侍,进位开府,……俄,起为南宁州总管,持节抚慰”。(版本)。方国瑜考订说:“设南宁州总管府,即在开皇四、五年间也”。(《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》,中华书局,1987年10月第一版,上册,第255页)。
《新唐书》卷43《地理七下》剑南道南宁州载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