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cename:
平原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平原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Pingyuan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-220 to 442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37.01959 E 116.43682 (geo data source: FROM_FD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平原县(公元前220年——496年)
秦始皇二十七年(公元前220年)置(1),属济北郡(2)。治今平原县南王庙乡张官富(3)。西汉高帝六年(公元前201年)仍属济北郡,文帝二年(公元前178年)属济北国,次年,属济北郡,十六年(公元前164年)属济北国,景帝四年(公元前154年)为平原郡治(4)。新莽天凤元年(14年)属河平郡(5)。刘玄更始元年(23年)复为平原郡治(6)。东汉延平元年(106年)为平原国治(7)。建光元年(121年)为平原郡治(8)。建和二年(148年)又为平原国治,建安十一年(206年)复为平原郡治(9),三国魏黄初三年(222年)为平原国治,七年(226年)复为平原郡治(10)。西晋泰始元年(265年)为平原国治(11)。北魏太平真君三年(442年)并入鬲县,太和二十一年(497年)复置(1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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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(1)《史记》卷54《曹相国世家》;高祖二年,东击齐,“还定济北郡,攻著、漯阴、平原、鬲、卢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59年,6册,2027页)是县于秦代已置,当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平齐后次年置。
(2)谭其骧《秦郡新考》:“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、《田儋列传》,故齐王建孙田安,项羽方渡河救赵,田安下济北数城,引兵降项羽;羽定天下,立安为济北王,都博阳。……田安下济北,在秦末六国初起时,则济北之为秦郡又可矣。”(《秦郡新考》,《长水集》,北京,人民出版社,上册,8页)《秦郡界址考》:“济北得《汉书·地理志》之平原、济南、泰山,兼有勃海、东郡之地。”(同上引书,上册,19页)
(3)《旧唐书》卷39《地理志二》:德州平原县,“汉平原郡所治,故城在今县西南二十五里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5年,5册,1509页)《续山东考古录》卷3《济南府下·平原县》王汝涛点注:“平原县,汉置,遗址在今平原县西南13公里王庙乡张官店村东。刘宋元嘉十七年(公元旦40年)并入鬲县。后魏太和二十一年(公元旦97年)复置,仍原址。高齐移今治。”(济南市,山东文艺出版社,1997年,118页)所述汉平原县址,与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合,即今平原县西南张官富(《山东省地图集》,1964年,21—22页)。
(4)周振鹤《西汉政区地理》第九章《齐国沿革》第四节《济北国沿革(含平原郡)》:济北郡,本秦郡,汉六年分出博阳郡,文帝二年以兴居为济北王,兼有济北、博阳二郡。三年,济北国除为济北郡。十六年,复置济北国(仅有济北一郡)。景帝四年,分济北国置平原郡,“重新疆理郡界”,景帝四年至元朔二年的济北国,“东界大约在泰山以东,北界至羽侯国,西界至茬平,南界至蛇丘、刚县。”(北京,人民出版社,1987年,106—107页)据此,景帝四年分济北国置平原郡,重新整理郡界,济北国界北至羽侯国,平原县位于其东北,县属平原郡,《汉书》卷28《地理志上》:平原郡首县平原(北京,中华书局,1962年,6册,1579页),为郡治。
(5)谭其骧《新莽职方考》:“河平郡,汉平原郡”,“平原,仍旧名。”其文又云:元始五年,王莽更州名,“并稍增置郡县,迄于天凤元年(14年)总有郡一百二十五,今可考者一百一十六,县二千二百三。”(《长水集》,北京,人民出版社,1987年,上册,49、64页)平原郡之改为河平郡,当在元凤元年。
(6)《后汉书》卷一《光武帝纪一上》:更始元年(23年),光武持节北度河,镇慰州郡,”除王莽苛政,复汉官名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65年,1册,10页)河平郡之复汉名平原郡,当在此时。
(7)《后汉书》卷55《平原怀王胜传》:“延平元年封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65年,7册,1810页)改为国后,平原县为国治。
(8)《后汉书》卷5《安帝纪》:建光元年,“贬平原王翼为安乡侯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65年,1册,233页)同书卷55《平原怀王胜传》:“永宁元年,太后又立河间王开子都乡侯翼为平原王嗣。安帝废之,国除。”(同上引书,7册,1810页)按永宁元年七月,改建光元年,然则建光元年废国为郡。
(9)《后汉书》卷55《河间孝王开传》:“建和二年,更封帝弟都乡侯硕为平原王,留博陵,奉翼后。……建安十一年,国除。”(同上引书,7册,1809页)按国除为郡,吴增仅《三国郡县表附考证》卷2《魏冀州部三》:建安十一年,平原国除为郡,平原县为郡治(北京,中华书局,1956年,3册,2849—2850页)。
(10)《三国志》卷3《明帝纪》:“黄初三年为平原王。……七年夏五月,即皇帝位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5年,1册,91页)按司马睿即皇帝位,还为郡。吴增仅《三国郡县表附考证》卷2《魏冀州部三》:平原县为平原国、郡治(同上引书,3册,2849页)。
(11)《晋书》卷38《平原王干传》:“武帝践阼,封平原王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4册,1119页)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