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cename:
新城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新城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Xincheng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1235 to 1911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39.24595 E 115.98756 (geo data source: FROM_AC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新城县(1235-1911年)
蒙古太宗七年(1235年)降新泰州置。⑴治所在今河北省安新县驻地东南新城镇。⑵隶大都路。太宗十三年(1241年)隶顺天路。至元二年(1265年)隶雄州。至元十年(1273年)隶大都路。至元二十三年(1286年)复属雄州。明洪武六年(1373年)改属保定府。⑶清末仍属保定府。⑷
注:
⑴《元史》卷58《地理一》:“新城。太宗二年,改新泰州。七年,复为县,隶大都路。十一年,隶顺天路。至元二年,隶雄州。十年,隶大都。二十三年复来属。”(中华书局,第5册,第1355页)
⑵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《河北省志》第2卷《建置志》:“治今安新(城)县东南新城镇。”(河北人民出版社,1993年,152页)
⑶《明太祖实录》卷82:“以北平之博野、高阳、定兴、新城四县隶保定府。”(《明实录》,第3册,1467页)
《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》卷23:“本朝初属雄州。洪武六年改属保定府。”
李贤等撰《大明一统志》卷2《保定府》“至元初属雄州。本朝初因之,洪武六年改今属。”(三秦出版社,1990年影印本,27页。)
《明史》卷40《地理一》:“新城,府东北。元属雄州。洪武初属北平府。六年五月改属府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第4册,第894页)
按:新城县在洪武六年前属哪个府、州,上述资料为两种不同说法。据《实录》所云,博野、高阳、定兴、新城四县在洪武六年前均属“北平”,此北平似是指“北平行中书省”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新城县下明确说属北平府,其它三县均未言曾属“北平”。其余明代史书及明代保定府方志,也未言新城县曾属北平府。因此,疑《明史·地理志》有误。
⑷《职官录》(清宣统三年冬季)直隶省;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《近代中国史料丛刊》影印本,第637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