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cename:
博野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博野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Boye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1294 to 1911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38.45757 E 115.45908 (geo data source: FROM_AC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博野县(1294-1911年)
元至元三十一年(1294年)七月己未置。⑴属保定路。治所在今河北省博野县驻地博陵镇。⑵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属祁州,⑶洪武六年(1373年)属保定府。清末仍属保定府。⑷
注:
⑴《元史》卷18《成宗纪》:至元三十一年秋七月“已未,复立平阳路之蒲、武乡、保定路之博野,泰安州之新泰等县。”(第2册,第386页)
⑵弘治《保定郡志》卷1《建置沿革》:“元世祖至元二年改元帅府改为顺天府,以唐县隶之。改庆都属真定府,并归信入容城县、博野入蒲阴县。……三十二年,复博野县属保定路。”
又:“博野……元初隶蠡州,属真定路。至元三年以地并入祁州蒲阴县。三十一年复为县,属保定路。洪武元年归附,隶祁州。”
又卷5《府州县治》:“博野县治在城中西北隅,即古博陵县地也。自汉隶中山以后,虽并废不一而县治如故。元至元三年以地并入蒲阴而治始废。国朝复为博野县,洪武二年知县李太因旧制修盖厅堂,规模未广。”(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》本,第4册)
隆庆《保定府志》卷2《地里图志》:“县治在城中稍西,即古博陵县地。自汉以来虽改属不一,而县治如故。元至元三年并入蒲阴而治始废。三十一年复县。洪武二年,知县李太因旧补葺。永乐二年,知县乔俊增置仪门。”(《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》本,第2册,第470页)
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12《直隶三》:“元至元三年,州县俱废。三十一年,复置博野县,属保定路。明洪武初属祁州,六年改今属。”(中华书局,2册,548页)
王恽《论复立博野县事状》:“照得至元三年钦奉圣旨节该州城畸零去处不满千户者,斟酌改并,民户多者从长定夺,更当冲要驿程不须改并。钦此。今体知得自去年新抄户后,随路州县往往有至三四千户者,至今依旧合并管领,极有不便当者,略举顺天路博野县并入蒲阴县分是也。其博野县即目诸色人户二千八百余户,中间百姓事不便当者非一,如科着船户补阙蒲阴县弓兵,故将本处上户商坚等六户取充,及拨降一切差役,往往偏向不均。至于送纳赋税,勾摄、聚集、词讼等事,不惟往复远窵,其沙、溏、磁三河经值秋夏水发,泼漫相接,抵祁州迤东一概流行,阻滞人难。又兼本县蠡州南至安平界首相去七十余里,正当冲要驿程。爰自合并已来,节次失过,盗贼截劫讫官民财物,致伤人命者,无虑十数。就问得本处人户贾佐等,与所察相同。参详博野正县理合依旧复立县事深为安便外,据随路见并州县,如新抄户后数满千户之上者,亦合从长定夺,复立旧治为当。至于随路在先曾合并县分,为中间百姓不便,已有复立去处,如上都缙山、平滦、抚宁,真定赞皇,太原乐平,俱长江三五百户县道。又如无城邑者,又复设立,如河间无棣县于八湖口置司,延州延津县于史迥店置司,顺德广宗止于本镇置司,是也。据此合行举呈。”(《秋涧先生大全集》卷89,《四部丛刊》本)
一说元代在今蠡县驻地蠡吾镇,洪武元年迁今治。
嘉靖《蠡县志》卷1《沿革》:“国朝洪武元年戊申,迁博野县于城西南十八里。”(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》本,第1册,第331页)
《明史》卷40《地理一》:“博野,府南。旧治在今蠡县界,直隶保定路。洪武元年徙今治,改属祁州。六年五月还属府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4册,889页)
嘉庆《清一统志》卷12《保定府一》:博野县,“明洪武元年移博野于故蠡吾县界,属祁州,六年改属保定府。”(第6册,第4页)
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《河北省志》第2卷《建置志》:“元故县,属保定路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属祁州,移治今博野县博陵镇,六年(1373年)五月来属府。”(河北人民出版社,1993年,161页)
另一类史料没有洪武元年有迁治的明确记载。
第一类史料虽然记载明确,但有一个很重要的疑问之处,就是博野县原为蠡州附郭县,元至元年间重置后,如果没有迁治,博野县仍与蠡州同城,理论上还应是蠡州的附郭县。但实际上博野县隶属于保定路,蠡州隶属于真定路,是属于两个系统。违反了中国传统政区设置的基本原则。
《元史》卷18《成宗纪》:至元三十一年秋七月“已未,复立平阳路之蒲、武乡、保定路之博野,泰安州之新泰等县。”(第2册,第386页)
又卷50《五行一》:至顺二年“五月,曹州禹城、保定博野、东昌封丘等县虫食桑,皆既。”(第4册,第1068页)
又卷58《地理一》保定路下有博野县,至元三十一年立。
以上三条,均说明至元三十一年所立的博野县,属于保定路。
又同书《地理志》真定路蠡州条下言至元三年省司候司、博野县入蠡州。此后并未言重置博野县事,是重置的博野县并不属于蠡州,也未见同城而治的记载。
⑶李贤等撰《大明一统志》卷二《保定府》:“本朝初属祁州,洪武六年改今属。”(三秦出版社,1990年影印本,27页。)
《明史》卷40《地理一》:“博野,府南。旧治在今蠡县界,直隶保定路。洪武元年徙